第六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简介
历届中日韩活动回顾
- 2004年11月,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正式批准中日韩国际少儿艺术大赛项目;
- 2005年2月第一届中日韩国际少儿艺术大赛在密云举办,全国各地有3万多名青少年参加了不同阶段的比赛,最后参加总决赛的选手500多人;
- 2005年8月第二届中日韩国际少儿艺术大赛在思普兰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全国各地区近9万人参加了初赛、复赛,最后有1200多名不同类别的选手在京对决;
- 2006年第三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在北京金色假日酒店成功举办,同时邀请了韩国国乐学校同台参与了国际交流;
- 2007年8月青春东亚国际青少年艺术周暨第四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尽1500名优秀的艺术人才参与了全国总评审;
- 2009年8月第五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在北京华都酒店如期举行;
中韩国际艺术节回顾
- 中韩国际艺术节至今已经成功举办过七届,至2005年5月第一届中韩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开始至2006年十月,已有5百多名艺术人才参与到中韩交流活动中来,在国内有了很大的影响;2007年度,在寒假和暑假举办的中韩国际艺术节活动中,参与交流的节目更具有了中国特色,为中国艺术在国际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同时中韩交流活动得到了国内和韩国政府的大力支持,2008年2月的中韩交流活动得到了韩国安城市政府的鼎力支持,让中国的孩子走到了韩国平常人的生活中去,更多的传播了中韩友谊;
中日国际艺术周回顾
- 中日国际青少年艺术交流于2006年5月出访日本木更津市,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欢迎,参与交流演出的中国小演员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特长,现上了精彩的演出;
- 2008年8月第二次赴日本交流,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主任胡克随团前往,日本日中科学技术文化中心组织了此次的交流活动,活动现场中日两国青少年用歌声和舞姿表达了两国的友谊。
《 章 程 》
“第六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是全国大型综合艺术活动,其宗旨是:增进东亚三国的友谊,促进中、日、韩三国青少年的往来,以艺术为纽带,展示各国艺术风采。我们以推进、普及艺术教育为目的,以促进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为己任,宣传和谐社会,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全方位地为广大青少年搭建一个友谊的桥梁,展现中国青少年的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
为了确保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实到位,使活动能够规范、有序、健康地开展,特制定“第六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章程》。
活动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中心
日本日中科学艺术文化交流中心
日本东亚艺术家研究会
大韩民国那林新闻青少年言论团
韩国世界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健康与文化委员会
河南赛区承办单位
河南天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顾问组成员
汪大钧 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高海宽 中国际友人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爱莲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名誉会长
野泽太三 日本原内阁法务大臣 日中友协会长
阿南史代 日本东亚历史学者 原日本驻华大使阿南唯茂夫人、著名摄影师
李 荣 一 韩国韩中文化协会会长
朴容镐 韩国中国语教师会会长
李炳吉 朴英善语学院副院长
张? 民 文化部党委原组织部长
一、【组织形式】
由主办、协办、承办单位在北京共同成立“第六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并授权符合条件的各地区承办单位,组建地区组委会,同时报全国组委会备案。
二、【活动特色】
A:中日韩三国青少年相聚北京,进行才艺PK赛,中国教育电视台将对本次活动进行跟踪采访和报道;
B: 与艺术家的同台演出,为艺术人生增添色彩;
C:充满异国风情的中韩国际艺术节,相聚首尔与韩国学生同台共技;(邀请中国教育学会领导、中国教育台记者共同前往,拍摄大型纪实片及MTV)
D:走进东京感受日本文化和艺术,展示中国浓郁的艺术技艺;
E: 《月圆东亚》中秋网络晚会节目挑选;
F:《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网》、《优酷网》、《乌鸦网》全程跟踪报道活动纪实及活动视频; ;
三、【整体活动内容】
A:全国优秀作品评选(2010年8月) 中国·北京;
B:中韩国际青少年艺术节(2010年8月) 韩国·首尔;
C:中日国际青少年艺术交流活动(2010年10月) 日本·东京;
四、【参加方式及形式】
(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团体、院校、幼儿园、培训部等,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二)由各地区举行初级选拔。
(三)优秀选手晋级参加全国总决选。
五、【时间及地点】
(一)初级选拔地点:各省、市地区;
时间: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
(二)总决选地点: 中国 北京 时间(暂定):2010年8月5—8日
(三)第八届韩国国际艺术节 时间(暂定):2010年8月9日—15日(天津港乘船前往韩国);
六、【参加年龄及组别】
(一)学龄前组(组4—6岁)
(二)少儿组(A组7—9岁;B组10—11岁;C组12—13岁)
(三)少年组(A组14—15岁;B组16—17岁)
(四)青年组(18—28岁专业、业余)
(五) 成年组29岁以上
注意:共八个组别;参加年龄以周岁计算(核对身份证、户口本)。
年龄计算:单项年龄 = 2010 - 出生年份;集体项目年龄= 全体人员年龄总和/总人数。
七、【设立项目】
声乐类(美声、民族、通俗、原创)、器乐类(民族乐、西洋乐)、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外语才艺(英语、韩语、日语口语、歌曲、朗诵、情景剧)、表演综合类(朗诵、小品、主持人;戏曲(京剧、地方戏)、曲艺)、时装模特、服装表演;
八、【分类评比情况】:均按各类别所分各组别评比;
九、【活动要求】
(一)声乐类、器乐类:准备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舞蹈:自选2004年后新创编的一个舞蹈、自备服装和伴奏带。也可另选其它舞蹈。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群舞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外语才艺:按语种、年龄段分组,要求脱稿表演,道具及服装自备。时间限制:学龄前组不超过4分钟,少儿组不超过5分钟,少年组及青年组不超过6分钟。
(四)表演:准备的题材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五)模特:少儿、少年组不要求身高,以服装设计和表现形式为准。青年组选手男子组:自备服装为泳装、正装、便装、礼服四种1.75米以上;女子组:自备服装为泳装、旗袍、便装、礼服四种1.68米以上。服装、伴奏光盘自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服装可在以上四种里任选)
(六)为选手提供卡座、VCD机作伴奏用,演奏乐器需自带;声乐和器乐类 VCD 片请选手自行转成CD光盘。
十、 【荣誉及奖励】
(一)每项目、组别金奖最高分的选手,荣获全国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奖牌,部分金奖选手将获得奖杯一座。(特等奖包括:最具潜质奖、最佳表演奖、最佳舞台风尚奖、最佳新人奖);
特别提示:★集体项目不设特等奖;
(二)凡参加总决选选手,荣获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各级别奖牌(不含特等奖)、证书。
(三)凡获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荣获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优秀园丁奖证书。
(四)荣誉宣传:每项目、组别金奖前三名的选手(含特等奖)将在活动网站中宣传展示,扩大影响。
(五)参与中日韩三国优秀节目PK赛的选手将有机会荣获韩国、日本颁发的荣誉证书,同时获得参加国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资格。
(六)全国组委会将为每位选手建立个人艺术档案,关注成长进步。
(七)全国组委会将向有关传媒、艺术院团、艺人签约机构推荐优秀选手,获得签约、包装、深造、工作机会,扩大社会影响和知名度。
(八)凡进京选手,由活动组委会统一购买在京期间“人身意外险”,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特别说明:
为确保活动过程的公平、公正,在组委会的指导下,各地区组织监审组监督本地区的评比过程;全国选拔活动由全国组委会监审组进行监督。本手册特为所有选手报名、选择项目参考使用,所涉及的内容不作为活动规程使用,其解释权归全国组委会。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广场(十里堡)1号楼7A
电 话 : 010-58536303 65568040 15321505303
传 真: 010-65569422
监督电话: 010—86433991
第六届中日韩国际青少年艺术展示活动组委会
2010年2月
选手及作品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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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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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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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组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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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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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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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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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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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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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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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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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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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
改编□(改编曲目名称) 原创□ |
选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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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介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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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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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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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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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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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母亲 家长或指导老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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